
美國國務院於2026年7月31日宣布,原自2025年8月起試辦、適用約50個國家(多為非洲國家)的B-1/B-2商務/觀光簽證保證金制度轉為永久政策,保證金金額由5,000/10,000/15,000美元調高為10,000/15,000/20,000美元,正式規則已刊登聯邦公報(2026-15726),2026年8月3日生效。
美國國務院於2026年7月31日宣布,將原本自2025年8月起以試辦性質推行、適用約50個指定國家(以非洲國家為主)的B-1/B-2商務及觀光簽證「保證金」(visa bond)制度,正式轉為永久性政策;相關正式規則已刊登於2026年8月3日的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文件編號2026-15726),並於當日正式生效。這項制度要求來自特定指定國家的B-1(商務)或B-2(觀光)簽證申請人,須先繳交一筆保證金作為簽證核發條件,若申請人未依簽證條件及時離境,保證金將被沒收;此次轉為永久政策的同時,保證金金額也同步調高:三個級距分別由原本的5,000、10,000、15,000美元,調升至10,000、15,000、20,000美元。
這項保證金試辦制度最早於2025年8月推出,是美國國務院用來因應特定國家申請人簽證逾期停留率偏高問題的政策工具,具體適用國家清單以非洲國家占多數(清單本身國務院未在此次公告中完整重新列出,仍沿用先前試辦適用之約50國名單)。根據美國國務院及移民律所Fragomen的說明,這次調整只是將原本設有時效的試辦計畫「去除落日條款」轉為常態性、無到期日的正式政策,並同步調高金額級距,制度運作邏輯及適用對象範圍與試辦期間相比並未有其他重大變動。
保證金制度的實際執行方式,是由簽證官在核發B-1/B-2簽證時,個別評估申請人是否有較高的逾期停留風險,並決定是否要求繳交保證金、以及適用哪一個金額級距,因此並非所有來自指定國家的申請人都必然被要求繳交保證金,而是取決於簽證官對個案的風險評估。金額調高後,最高2萬美元的保證金對多數申請人而言是相當高的財務門檻,實務上可能產生一定的簽證申請卻步效應,但美國國務院立場上強調此制度的政策目的是精準針對高風險個案,而非全面限制特定國家民眾赴美的商務或觀光需求。
由於這項制度適用對象是國務院指定的約50個特定國家(以非洲國家為主)申請人,目前並不包含台灣籍申請人,一般台灣民眾申請美國B-1/B-2簽證不受此次調整直接影響;但由於美國近期在簽證及邊境執法政策上持續朝更嚴格方向調整(如本公司先前報導之網路詐騙簽證限制、TPS工作許可爭議等),建議計劃赴美的申請人仍應持續關注美國簽證政策的最新動態,尤其若有親友、客戶或合作對象來自受此制度適用之非洲國家,應留意其申請美簽時可能面臨的保證金要求及較高的財力準備門檻,及早規劃申請時程與資金安排。
資料來源
- PBS NewsHour(媒體)
- Fragomen(律所)
- Federal Register(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