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國申請須知 2022
狀況確認國外(含港、澳地區)就學役男
誰來送件 本人
誰可以辦
國外(含港、澳地區)在學中,並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規定者。
就讀最高年齡,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
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
到哪裡辦
一、本署各縣市服務站。
二、線上申辦,赴國外(或大陸地區)就學役男網路申請出國(境)核准。
要帶什麼
一、已就讀國外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之役男,得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在學證明,及護照正本向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再出國。役齡前或於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準用之。
二、赴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之役男,得檢附入學許可及護照正本,於開學前3個月內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國。其在國外就學期間返臺,得依前款規定申請再出國或延期出國。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經核准赴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準用之。
申辦時間 半天
申辦費用免費
貼心小叮嚀
一、役齡前指18歲當年12月31日以前。
(一)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如曾經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出國核准,逾規定期限返國者,非經役政單位同意身分變更,移民署不受理其申請出國。
(二)入學許可免經駐外館處驗證。但非英語系國家請加附中文譯本。
(三)第1次回國時,請檢附返國前3個月內由就讀學校開具,經當地駐外館處驗證之在學證明;如在學證明非以英文開具者,須併同中文譯本,經駐外館處驗證;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在學證明,未含中文譯本者,須經國內公證人認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亦同。
二、在學證明應注意事項:
(一)在學證明均需檢附入國之日起算前3個月內,經駐外館處驗證修習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驗畢後退還正本,收繳影本。
(二)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在學證明正本,如非為入國之日起算3個月內開具、或108年4月29日前曾於移民署繳交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在學證明者,需再檢附同一學校之下列文件之一(非以英文版開具者,須併同中文譯本,經駐外館處驗證;驗證之文件未含中文譯本者,須經國內公證人認證):
(1)上學期成績單或修課之學分證明。
(2)尚未逾繳費截止日期之繳費通知單。(指即將開學的那一學期)。
(3)逾繳費截止日期之當(下)學期(年)繳費通知單及匯款單。
(4)入國之日起算前三個月內由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三、在國外學歷承接階段期間(如:在國外高中畢業已取得下一學程之入學許可),仍須符合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一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
四、在學證明內容應包括:
(一)學生姓名英文拼音應與護照上姓名拼音相同。
(二)學生出生年月日。
(三)修習高中以上正式學歷課程內容。
五、我國男子役齡前出境不需申請核准年滿18歲當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因未屆役齡,不需申請許可(以民國103年為例,85年以後出生者,103年12月31日前出國不受限制)。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54/16054/16487/